黃岡市貫徹落實上級惠企政策措施清單
政策類別 |
序號 |
上級政策內容 |
牽頭單位 |
享受對象 |
政策標準 |
落實要求 |
資金來源 |
完成時限 |
責任單位 |
一、資金支持政策 |
1 |
各銀行機構要用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將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適當向運輸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傾斜,主動跟進并有效滿足其融資需求,做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相關貸款的接續轉換,避免出現行業性限貸、抽貸、斷貸。(銀保監辦發〔2022〕40號) |
黃岡銀保監 分局 |
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 |
1.將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適當向運輸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傾斜。 2. 運用無還本續貸等工具做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相關貸款的接續轉換。 |
1.引導銀行機構與企業按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貸款還本付息,運用無還本續貸等手段做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相關貸款的接續轉換。 2.督促銀行機構用足用好再貸款再貼現等低成本資金,充分運用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等政策,以優惠利率優先支持本地小微企業發展。 3.督促銀行機構對基本面向好、產品有市場、資金鏈暫時出現困難的小微企業,不盲目“限貸、斷貸、抽貸、壓貸”。 |
銀行機構自有資金和再貸款再貼現等低成本資金 |
立即執行 |
黃岡銀保監分局,各銀行機構 |
2 |
鼓勵市縣安排中小企業紓困資金,對相關中小微企業給予資金支持,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一定比例補貼,并給予房屋租金、水電費減免等支持。省級財政根據各地援企穩企紓困政策落實和資金投入情況,在市(州)和縣域激勵性轉移支付中給予獎補支持。(鄂政辦發〔2022〕14號 ) |
市財政局 市人社局 |
中小微企業 |
設立中小企業紓困資金,對相關中小微企業給予資金支持,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一定比例補貼,并給予房屋租金、水電費減免等支持。 |
1.經信、人社、國資、發改等有關部門研究出臺具體的資金支持政策,對中小企業紓困資金扶持的企業范圍、支持標準、操作流程等予以明確,測算資金需求量,并及時審核撥付到位。 2.財政部門做好財政資金統籌保障工作,設立中小企業紓困資金。同時,與省財政廳做好對接,全力爭取上級轉移支付獎補支持。 |
1.市級紓困資金從市級預算預留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調劑,按現行市區財稅體制由市直、黃州區、各園區分別承擔。 2.縣級紓困資金按現行財稅體制由各縣市承擔。 |
立即執行 |
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市發改委、黃岡高新區管委會、臨空經濟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
二、費用減免政策 |
3 |
2022年,對承租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包括國有全資、控股和實際控制企業)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3個月租金,位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減免6個月。(鄂發改服務〔2022〕113號) |
市政府國資委 市財政局 |
承租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和市縣國企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
位于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減免6個月,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
|
涉及承租市縣國企房屋的部分: 1.各企業按照告知受理辦理的流程做好房租減免工作; 2.實施主體是國有控股企業和實際控制的企業,國有股東要加強與非國有股東的溝通銜接,按照企業章程和內部制度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 3.屬轉租情形的,各企業要與轉租方協商,確保其將減免政策全部落實到實際經營的承租戶。 涉及承租行政事業單位房屋部分: 1.尚未收取2022年房租的,由出租方按租金減免政策結算到位后向承租方收取。 2.已收取房租但還未上繳財政的,減免部分由出租方直接退還給承租方;已上繳財政的,減免部分由出租方向財政部門提交退庫申請,財政部門按照非稅收入相關規定辦理退庫手續后予以退還。 3.年度租期不滿一年的,按年租金折算月租金后進行減免。 |
涉及承租行政事業單位房屋部分:企業租金收入 |
涉及承租市縣國企房屋的部分:普遍減免3個月租金工作要在上半年完成,補充減免3個月租金列為中高風險區后2個月內完成。 涉及承租行政事業單位房屋部分: 2022年08月 。 |
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中心、市財政局、市屬國有企業、央企省企在黃單位、黃岡銀保監分局、縣市區人民政府 |
4 |
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工信部企業函〔2022〕103號) |
市經信局 |
中小微專線企業 |
2022年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 |
加強制造業中小微企業數字化轉型培訓,開展中小微企業數字化轉型“把脈問診”。鼓勵大企業建云建平臺,中小微企業用云用平臺,云上獲取資源和應用服務。鼓勵數字化服務商為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用云用平臺的費用。通過培育具有較強服務能力的數字化服務平臺,加大幫扶力度。 |
運營商自籌 |
立即執行 |
市電信公司 市移動公司 市聯通公司 |
|
二、費用減免政策 |
5 |
繼續實施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暫退標準可為應繳納的100%。2022年4月12日(含當日)以后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補足保證金期限為2023年3月31日。(文旅發電〔2022〕61號) |
市文旅局 |
全市合法許可的存有質保金未受行政處罰的旅行社。 |
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已繳納的100%,新開社暫緩交納保證金 |
1.旅行社書面申請暫退或者緩交。2.市文化和旅游局出具書面通知。3.旅行社持通知書到原質保金所在銀行辦理退存款。 |
銀行(企業資金)。 |
立即執行 |
市文化和旅游局,存質保金各商業銀行分行。 |
6 |
2022年原則上給予餐飲、零售企業員工定期核酸檢測不低于50%比例的補貼支持。對餐飲、零售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對旅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鄂發改服務〔2022〕113號) |
市發改委 |
1、餐飲零售企業 2、餐飲業、零售業、旅游業、民航業、公路鐵路運輸企業 |
核酸檢測費用50%減免 1.相關企業可緩繳2022年4月至6月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和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 2.已繳納4月份費款的企業,可選擇從5月起申請緩繳,緩繳月份順延一個月;其中未辦理后續經辦業務的企業,也可選擇退回2022年4月費款
|
1.目前給予企業員工定期核酸檢測費用50%補貼。 2.市社保中心已在省集中企業職工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中統一打上“定向階段性緩繳”標識,不需要相關企業申請資格認定,實行“免審認定”。 3.名單內的企業在勾選確認緩繳起止時間后,即可享受定向階段性緩繳政策。不在名單內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也可以通過線下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 |
市縣財政資金 社保費緩繳 |
立即執行 |
市商務局 市文旅局 市人社局 |
|
7 |
降低運輸車輛通行費。對安裝使用集裝箱運輸專用ETC、合法裝載的、通行湖北省高速公路的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在5%基本優惠的基礎上,再給予省內通行費9折優惠。(鄂發改服務〔2022〕113號) |
市發改委 |
安裝使用集裝箱運輸專用ETC、合法裝載的、通行湖北省高速公路的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 |
在5%基本優惠的基礎上,再給予省內通行費9折優惠。 |
協調省級交通運輸部門推動各高速公路經營單位在我市落實相關政策。 |
所需資金由省級相關部門承擔 |
立即執行 |
市交通 運輸局 |
|
二、費用減免政策 |
8 |
見習對象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提供基本生活費、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承擔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吸納見習的單位,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準。將對見習期未滿與見習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政策延續至2022年底。(人社部發〔2022〕11號) |
市人社局 |
見習單位(多為企業) |
1.對見習單位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 2.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超過50%的單位,按留用人數給予1000元/人的獎補。見習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
1.人社部門受理就業見習補貼申報及審核相關資料。 2.財政部門按照人社部門核定的對象和標準據實撥付資金。 |
就業專項資金 |
立即執行 |
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社局、財政局 |
三、減稅免稅政策 |
9 |
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2022 年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鄂發改服務〔2022〕113號) |
市發改委 |
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納稅人 |
2022年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 |
1.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暫停預繳增值稅。2022年2月納稅申報期至文件發布之日已預繳的增值稅予以退還。 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
無 |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市稅務局 |
10 |
擴大“六稅兩費”減征范圍。2022年,將服務業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納入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減征適用范圍,并按規定在50%稅額幅度內減征。(鄂發改服務〔2022〕113號) |
市發改委 |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
在適用范圍內按規定在50%稅額幅度內減征。
|
1.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可疊加享受。 2.適用“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以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為準。 |
無 |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市稅務局 |
|
三、減稅免稅政策 |
11 |
2022 年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2022 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 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 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 年、5 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后5 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適用政策的中小微企業范圍:一是信息傳輸業、建筑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標準為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2億元以下;二是房地產開發經營,標準為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三是其他行業,標準為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發改產業〔2022〕273號) |
市發改委 |
1.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的信息傳輸業、建筑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中小微企業,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2億元以下; 2.房地產開發經營,標準為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 3.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的其他行業 |
2022年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后5 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
1.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 2.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3.中小微企業可按季(月)在預繳申報時享受上述政策。本公告發布前企業在2022年已購置的設備、器具,可在本公告發布后的預繳申報、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 4.中小微企業可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核算需要自行選擇享受上述政策,當年度未選擇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變更享受。 |
無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市稅務局 |
12 |
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2022年,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4月30日。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30人)以下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企業,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參照實施。(鄂發改服務〔2022〕113號) |
市發改委
|
黃岡市繳納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參保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 |
1.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實施至2023年4月30日,實施期間失業保險費率繼續按1%執行(其中單位0.7%,個人0.3%),工傷保險費率繼續按下調50%執行。2. 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及中小微企業按90%返還。 |
1.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無需申請,企業在月度繳費申報時系統會繼續自動按降低后的費率核定。 |
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支出中列支 |
立即執行 |
市人社局 |
|
三、減稅免稅政策 |
13 |
全面落實國家新的減稅退稅降費政策,省級立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繼續實行零收費。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1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再減半征收所得稅。優先安排小微企業,對小微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還,增量留抵退稅足額退還。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按規定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按規定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全部稅費,延緩期限為6個月。加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實施力度,將科技型中小企業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到100%。(鄂政辦發〔2022〕14號) |
市財政局 市稅務局 |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微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 |
1.全面落實國家新的減稅退稅降費政策,省級立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繼續實行零收費。 2.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1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再減半征收所得稅。 3.優先安排小微企業,對小微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還,增量留抵退稅足額退還。 4.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按規定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稅費金額的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按規定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全部稅費,延緩期限為6個月。 5.加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實施力度,將科技型中小企業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到100%。 |
1.財政部門會同稅務、人行等部門落實好退稅減稅降費政策。稅務部門及時受理并落實到位。 2.科學研判退稅減稅降費對財政收入影響,積極爭取退稅減稅降費上級轉移支付資金。 3.加強庫款調度,全力做好資金保障。 |
國庫庫款 |
立即執行 |
市財政局、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黃岡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14 |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 |
市財政局 市稅務局 |
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 |
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但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
1.會同稅務、人行等部門落實好退稅減稅降費政策。稅務部門及時受理并落實到位。 2.科學研判退稅減稅降費對財政收入影響,積極爭取退稅減稅降費上級轉移支付資金。 3.加強庫款調度,全力做好資金保障。 |
國庫庫款 |
立即執行 |
市財政局、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黃岡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
15 |
加大小微企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并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 |
市財政局 市稅務局 |
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
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并一次性退還小微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
1.會同稅務、人行等部門落實好退稅減稅降費政策。稅務部門及時受理并落實到位。 2.科學研判退稅減稅降費對財政收入影響,積極爭取退稅減稅降費上級轉移支付資金。 3.加強庫款調度,全力做好資金保障。 |
國庫庫款 |
立即執行 |
市財政局、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黃岡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
三、減稅免稅政策 |
16 |
加大“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和“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以下稱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將先進制造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下同),并一次性退還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 |
市財政局 市稅務局 |
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 |
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并一次性退還制造業等行業企業存量留抵稅額。 |
1.會同稅務、人行等部門落實好退稅減稅降費政策。稅務部門及時受理并落實到位。 2.科學研判退稅減稅降費對財政收入影響,積極爭取退稅減稅降費上級轉移支付資金。 3.加強庫款調度,全力做好資金保障。 |
國庫庫款 |
立即執行 |
市財政局、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黃岡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17 |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5號) |
市財政局 市稅務局 |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
1.會同稅務、人行等部門落實好退稅減稅降費政策。稅務部門及時受理并落實到位。 2.科學研判退稅減稅降費對財政收入影響,積極爭取退稅減稅降費上級轉移支付資金。 3.加強庫款調度,全力做好資金保障。 |
國庫庫款 |
立即執行 |
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
18 |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號) |
市財政局 市稅務局 市科技局 |
科技型中小企業 |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
1.會同稅務、人行等部門落實好退稅減稅降費政策。稅務部門及時受理并落實到位。 2.科學研判退稅減稅降費對財政收入影響,積極爭取退稅減稅降費上級轉移支付資金。 3.加強庫款調度,全力做好資金保障。 4.科技部門指導和幫助企業做好研發費用歸集業務指導和培訓。 |
國庫庫款 |
立即執行 |
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科技局、中國人民銀行黃岡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
三、減稅免稅政策 |
19 |
見習單位支出的見習補貼相關費用,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符合稅收法律及其有關規定的支出,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人社部發〔2022〕11號) |
市人社局 |
見習單位 |
見習單位支出的見習補貼相關費用,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
見習單位申報繳費基數時,剔除見習單位支出的見習補貼相關費用。 |
社保費減免 |
立即執行 |
市人社局 |
20 |
減免困難企業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2022年,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服務業市場主體,經稅務機關核準,依法減征或者免征。(鄂發改服務〔2022〕113號) |
市發改委 |
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服務業市場主體 |
減免困難企業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2022年,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服務業市場主體,經稅務機關核準,依法減征或者免征。 |
1.對高校學生公寓免征房產稅。 2.免征城市公交站場等運營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 3.免征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4.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5.對承擔商品儲備政策性業務的企業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
無 |
延續到2023年12月31日 |
市稅務局 |
|
21 |
2022年,暫停航空和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預繳增值稅一年。(鄂發改服務〔2022〕113號) |
市發改委 |
航空和鐵路運輸企業的分支機構。 |
航空和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暫停預繳增值稅。 |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鐵路運輸企業分支機構暫停預繳增值稅。2022年2月納稅申報期至《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紓困發展有關增值稅政 策的公告》(2022年第11號發布之日(2022年3月3日)已預繳的增值稅予以退還。 |
無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市稅務局 |
|
三、減稅免稅政策 |
22 |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財稅〔2022〕11號) |
市財政局 市稅務局 |
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納稅人 |
免征2022年輪客渡、公交客運、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 |
1.會同稅務、人行等部門落實好退稅減稅降費政策。稅務部門及時受理并落實到位。 2.科學研判退稅減稅降費對財政收入影響,積極爭取退稅減稅降費上級轉移支付資金。 3.加強庫款調度,全力做好資金保障。 |
國庫庫款 |
立即執行 |
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交通局、中國人民銀行黃岡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23 |
26.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政策,延繳期限繼續延長6個月(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2022〕2號文件公告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2022〕2號文件公告規定的全部稅費,延緩的期限為6個月。(財稅〔2022〕2號) |
市財政局 市稅務局 |
制造業中小微企業 |
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政策,延繳期限繼續延長6個月(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制造業中型企業可以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2022〕2號文件公告規定的各項稅費金額50%),制造業小微企業可以延緩繳納〔2022〕2號文件公告規定的全部稅費,延緩的期限為6個月。 |
1.會同稅務、人行等部門落實好退稅減稅降費政策。稅務部門及時受理并落實到位。 2.科學研判退稅減稅降費對財政收入影響,積極爭取退稅減稅降費上級轉移支付資金。 3.加強庫款調度,全力做好資金保障。 |
國庫庫款 |
立即執行 |
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經信局、中國人民銀行黃岡市中心支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
四、金融信貸政策 |
24 |
降低擔保、再擔保收費比例,對符合條件的小微文旅體育企業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按照每年不高于1%收取擔保費,再擔保費率按協議征收,最高每年不超過0.2%。(鄂發改服務〔2022〕113號) |
市發改委 |
小微企業 |
對支農支小擔保業務,擔保費率不高于1% |
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辦理小微企業(包括但不限于文旅體行業)融資擔保業務時,按不高于1%收取擔保費。 |
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承擔,以及財政部門通過融資擔保“四補”機制補貼 |
長期堅持 |
市融資擔保集團,各縣市區 |
四、金融信貸政策 |
25 |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落實力度,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額度不超過20萬元、期限不超過3年;小微企業額度不超過30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創業擔保貸款,給予37個脫貧縣最高4%、其他地區最高3%貼息,貼息資金由各級財政按比例分擔。(鄂政辦發〔2022〕14號) |
市人社局 |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 |
符合條件的個人可申請額度不超過20萬元、期限不超過3年;小微企業額度不超過30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創業擔保貸款。 |
1. 人社部門負責審核 貸款人員的主體資格。
3.經辦銀行負責貸款審核和發放。 |
1.貸款資金屬于銀行資金。2.貼息資金屬于財政資金。 |
持續執行 |
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
26 |
禁止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減少貸款以外不必要的中介服務要求和環節。(鄂發改服務〔2022〕113號) |
市發改委 |
小微企業 |
金融機構無亂收費行為。 |
1.定期對金融機構進行督促檢查,嚴查向中小微企業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等行為。 2.對中小微企業進行調查走訪,開展金融保障滿意度測評。 |
無 |
長期堅持 |
人行黃岡中支、黃岡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
|
五、要素保障政策 |
27 |
嚴格執行“先用電后付費”“月底抄表、次月結算”措施,嚴厲查處強令中小微企業預繳費行為,加大對轉供電環節違法加價行為查處力度。(鄂政辦發〔2022〕14號) |
市發改委 |
(一)中小微企業 (二)轉供電終端用戶 |
(一)“先用電后付費”“月底抄表、次月結算”。 (二)確保政府電價標準政策落實到位。 |
(一)1.根據“月底抄表,次月結算”的原則,實行購售同期,按自然月在每月末日24點抄表,用戶在次月15日及以前結清上月電費。 2.電費結算等相關協議簽訂堅持客戶自愿、依法合規的原則,充分保障客戶自主選擇權,不強制客戶預繳費。 (二)1.嚴格落實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印發的《湖北省轉供電主體代收電費公示辦法》。 2.暢通12315舉報渠道,及時受理涉轉供電價格的投訴舉報。按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安排,對發現的轉供電環節違法加價行為100%查處。 3.定期集中曝光一批轉供電主體違法違規加價典型案例。 |
無 |
立即執行 持續推進 |
市供電公司、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五、要素保障政策 |
28 |
嚴格落實工商用戶建筑區劃紅線外用水用氣工程安裝“零投資”。實現全省用電報裝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投資”。(鄂政辦發〔2022〕2號) |
市住建局 市發改委 |
報裝水、氣的工商業用戶 |
國辦函〔2020〕129號文件《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供水供氣企業的投資界面應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用戶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
|
1.取消供水企業及其所屬或委托安裝工程公司在用水報裝工程驗收接入環節向用戶收取是開戶費用,以及開關閘費、竣工核驗費等類似名目工程費用。 2.取消燃氣企業應通過配氣價格回收成本的收費項目。 3.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的投資界面應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用戶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 |
從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連接至公共管網發生的入網工程建設,由供水供氣企業承擔的部分,納入企業經營成本;按規定由政府承擔的部分,應及時撥款委托供水供氣企業建設,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資建設。 |
立即執行 |
市自來水公司、齊安中燃天然氣公司、各縣(市、區)政府 |
29 |
持續推進“評定分離”改革。減少工程建設領域涉企保證金,招標人要求投標人遞交投標保證金的,金額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1%,且最高不超過50萬元,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1.5%。(鄂政辦發〔2022〕2號) |
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 |
招標人、投標人等市場主體 |
1.全市房建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領域全面推進實施“評定分離”改革,實施范圍和標準由各縣、市、區制定; 2.投標保證金金額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格的1%,且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1.5%。
|
1.按照政府確定的范圍和規模標準采用“評定分離”方法,組織招標、投標、評標、定標等相關程序; 2.使用財政資金的政府投資項目不收取投標保證金,其它國有投資項目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項目估算價的1%,且最高不得超過50萬元; 3.推行以投標保函代替現金繳納投標保證金; 4.在發布招標文件、簽訂合同過程中,落實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不得超過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1.5%。 |
無 |
立即執行 |
市住建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
六、其他 |
30 |
加大支持“個轉企”。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出臺相關獎勵和補貼優惠政策,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個人獨資企業或一人有限公司,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鄂政辦發〔2022〕14號) |
市市場監管局 市稅務局 |
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 |
今年,1-4月全市辦理“個轉企”106戶。黃岡市場監管局配合省局開展“個轉企”相關課題研究,研究制定支持“個轉企”相關措施。 |
持續 |
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 |